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61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83292786、83292716
三、项目概况:南石路12号地块现占地面积21580平方米。于1964年由上级划拨给天台塑料制品厂(广州市塑料制品二厂的前身)使用。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石路 。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对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根据国家环保部《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和《污染场地风险技术导则》(hj 25.3-2014),并结合国内主要污染场地调查相关经验和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编制《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备案。
② 依据《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其他类似项目处置经验及场地土地使用规划制订《南石路12号地块修复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③ 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本项目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开展的其它工作。
3、发包限价:人民币 195万元。
八、服务周期:
依据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的总体工作安排,从布点采样,提交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南石路12号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和《南石路12号地块修复技术方案》)至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相关成果文件的送审手续,应确保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月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阻碍,经招标人同意,工期可顺延)。
九、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主体方具备国家环保部认定的工程资询类“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乙级(或以上)证书,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需明确其中一家为牵头单位,只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市场发展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报名要求(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20-8195252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50号1号楼2楼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三:投标报名申请表
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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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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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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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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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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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见附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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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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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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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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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主办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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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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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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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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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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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主体方具备国家环保部认定的工程资询类“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省级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行业认定乙级(或以上)证书,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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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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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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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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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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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交书面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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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凯发k8手机网页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塑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单位知悉并确保具备履行本项目执行职责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项目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没有因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四、我单位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我单位在本投标文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
我单位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放弃中标资格,放弃投标保证金,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报名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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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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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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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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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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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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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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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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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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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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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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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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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2.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招标文件见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