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向社会免费公开国家标准相关信息。《实施方案》明确了标准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实施方案》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公开内容:
1、国家标准文本,即已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文本(含修改单);
2、国家标准题录信息,包括:标准号、标准中文名称、标准英文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国际标准分类号等;
3、国家标准制修订信息,包括:标准立项前公示信息、标准计划公告、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发布公告、标准废止公告、标准复审结果等。
《实施方案》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公开方式:
1、国家标准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已批准发布或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文本、题录信息和制修订信息,提供国家标准文本免费在线阅读。
2、国家标准委将积极推动建设统一的全国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提供标准信息的“一站式”查询、获取服务。
《实施方案》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公开时限:
1、新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文本在标准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国家标准题录信息和制修订信息及时公开;
2、涉及采用国际(国外)标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文本在遵守国际(国外)凯发k8手机网页的版权政策前提下进行公开;
3、对于已经发布的存量国家标准,分阶段免费向社会公开,到2020年,实现全部公开。
目前,强制性国家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委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上全部公开。公开检索网址: